未来,街头上出现一辆辆自动驾驶的出租车、公共汽车、货车、物流配送车……它们井然有序地行驶,载着乘客、载着货物前往目的地。这不是科幻,这是在慢慢向我们走来的现实。
7月14日,广州市发布了《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两个政策文件。
由此,广州市将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现行发展基础上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点。
广州市哪里最先开始试点?
包含了哪些交通应用场景?
广州设立了推进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混行试点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负责审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点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混行试点总体方案、协调混行试点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工作事项。
首先,将在南沙区、黄埔区等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点区开展混行试点,区域内的具体运营范围(含公路类型)由试点区政府自行划定。对超出试点区管辖范畴,符合试点条件,后续也可提出申请。
在试点前期,广州主要支持开展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客运活动及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等载物活动,后期将根据技术发展情况,由广州市试点办审核并陆续开放如城市智能环卫、快递、邮政等其他应用场景。
自动驾驶的车辆由谁来运营?
还要给车辆购买高额保险?
广州严准入严退出,最大化保障公共安全。相关政策在准入条件上对涉及的人、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运营主体必须是,在广州注册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在国内外测试的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且测试里程不少于100万公里,同时在广州市已划定的测试区内三级测试路段合计完成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20万公里测试,且未发生主动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态。
运营车辆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或者经智能网联化改装且被纳入《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估准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且符合《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安全技术要求》,或经广州市专项工作组组织专家组评审,综合评估安全状况达标,所有车辆必须购买不少于1000万元/台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不少于5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保险。
为更好保障安全,还配有安全员
那么,安全员是哪些人?
安全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传统机动车驾驶经验和100小时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并经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安全员培训考核。
在退出机制上也有明确规定,如出现了导致运营主体、运营车辆、安全员不满足应用示范运营准入具体文件要求的、未按要求补足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保障基金的、严重违反应用示范运营有关规定的,以及发生致人死亡、承担同责或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出现其他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等情况。如出现了以下情况的将采取约谈、暂停运营资格终止运营资格、回收运营号牌等措施,将应用风险控制到最低。
自动驾驶如何管理?
如果发生事故,该怎么处理?
广州高要求强管理,市区联动确保有序实施。工信、交通、公安、司法、住建、城管、应急等12个市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界定工作权限,自上而下形成工作合力,参与试点的区须根据辖区混行管理实际,制定并优化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混行试点各项政策,并负责示范运营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应用示范运营区域应建立事故的迅速报告、事故定责、先行赔付“三个机制”,如若发生事故,运营主体应15分钟内报告,第三方机构应3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辖区交警部门依法处置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事故责任方以及应用示范运营保障基金对事故进行相应的赔付,建立一套快速应急及反应机制,力争将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化控制规模化示范应用风险。政策试用期五年,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下一步,广州将抓紧出台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安全技术要求》《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标准》《事故鉴定规范》等配套文件,支持成立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行业协会,建立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承运人责任保险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保障基金的双重保障机制,推动相关试点区、特殊场景尽快开展混行试点,确保混行试点运营安全、有序、平稳开展。
未来可期,期待自动驾驶早日融入我们的生活,为我们出行增添不一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