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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盘口 关于珠海市广昌水闸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20 17:25 来源:体育盘口-足球盘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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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138号

体育盘口 关于珠海市广昌水闸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珠海汇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珠海市广昌水闸改扩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海市广昌水闸位于广昌涌河口(汇入磨刀门水道处)上游约100米处,本工程拟拆除现有水闸后原址重建。新建工程包括泵站和4孔水闸,从左(东岸侧)至右依次布置为泵站、2个通航闸孔、2个泄水闸孔。工程所处河段较顺直,水深良好,岸线、河势基本稳定,原则同意水闸原址重建方案。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基本同意《珠海市广昌水闸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采用工程所处河段的航道等级为我省Ⅷ级,选用30吨级船舶(24.0米×4.5米×0.6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作为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基本同意《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工程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0.8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4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通航闸孔通航净宽应不小于12米、净高应不小于4.0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2个新建通航闸孔净宽为12米,净高(含交通桥)为4.1米,门槛高程为-3.0米,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工程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二)为保障水闸运行和船舶通航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进一步分析水闸运行及日常维护等对船舶通航的影响,合理制定水闸运行调度方案和通航管理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妥善做好施工期船舶疏导工作,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通航要求清除施工围堰,以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珠海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珠海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体育盘口

  2020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珠海航道事务中心,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附件:体育盘口 关于珠海市广昌水闸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