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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气泡混合轻质土补充定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23 09:51 来源:粤交基〔2011〕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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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航道局、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气泡混合轻质土(简称“轻质土”)作为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一种新型材料,由水泥、水、气泡群等材料(可添外加剂),并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凝固成型的轻质水泥类材料,主要应用于公路的路堤加宽、桥台台背填筑、结构顶减荷填筑、低软基路堤填筑、桥梁改路堤填筑等。

为健全我省公路工程的计价体系,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计价和管理行为,适应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补充定额》,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现予以发布,自20115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函告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便修订时完善。

 

 

 

 

体育盘口 (章)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定额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审计厅、财政厅,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省交通集团下属相关二级企业。

体育盘口 办公室               2011 3 7日印发